红邦智能体

退款政策

更新日期:2026 年 8 月 1 日

生效日期:2026 年 8 月 1 日

本退款政策(以下简称“本政策”)是泉州市红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我们”)就客户在 redbon.cn 平台购买的软件订阅、续费、服务及增值付费订单的退款条件、退额核算与流程作出的约定。本政策构成客户与我们之间相关合同的组成部分, 若与合同正文不一致,以合同正文为准;合同未约定的,适用本政策。

一、申请入口与条件

1. 客户可对处于可退款状态(履约中或已完成)的订单,在 redbon.cn 网站的订单详情页发起退款申请。我们受理后将进行审核,审核结果与退额以订单系统核算为准。

2. 订单已开具发票或已就关联订单签署合同的,按本政策第三条及相应合同约定处理。

二、退额核算

1. 软件订阅订单:经审核通过后,应退金额按其实际支付金额与未使用期限比例折算。具体为—— 应退金额 = 实付金额 ×(未使用期限 ÷ 订购周期总期限),计算结果向下取整到分,且不超过实付金额。 订购周期不明确或无法按周期折算的,按实际支付金额全额退还。

2. 一次性服务订单:已完成交付的部分(如已完成绑定的一次性服务)不支持退款;订单尚未交付完成的,按实际支付金额全额退还。

3. 退款一律退回至账户钱包余额,余额可按平台规则继续消费或提现;退款不改变订单已实际使用的历史记录。

4. 已自动续费的周期,按本条上述口径对未服务的周期核算后处理;客户可在续费周期届满前随时取消自动续费,取消后当前周期服务不受影响,下一周期不再自动扣费。

三、发票与合同

1. 已开具发票的订单发生退款的,按国家税收规定进行红冲处理;发票已入账的,客户应先按平台指引完成红冲所需配合。

2. 关联订单发生全额退款的,相应合同解除,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;已签署合同涉及的报销凭证以发票红冲与合同作废留痕为准。

四、其他

1. 因客户自身原因(如信息提供错误、未及时操作)或不可抗力导致的后果,按相关合同及《用户协议》约定处理。

2. 我们对退款争议的处理以平台订单系统与审计记录为准,客户对核算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客服渠道提出复核。

五、联系我们

如您对本退款政策有疑问,欢迎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:

• 公司名称:泉州市红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
• 联系电话:0595-22286163

• 电子邮箱:kefu@redbon.cn

• 公司地址: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 721 号万达写字楼 A 幢 1409 单元